为加强镇远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医院长足发展储备人才,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远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发〔2015〕73号)、《关于研究镇远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事宜的会议纪要》(镇府专议〔2017〕74号)、《关于研究城市污水管网融资、历史文化挖掘整理合作等事宜的会议纪要》(镇府专议〔2017〕77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人才需求情况,经2018年2月2日等多次院长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在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临床医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报请镇远县人民政府组批准,在镇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下,由镇远县人民医院具体进行实施,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临床医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全日制大专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2017执业医师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3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已招考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已招考录用到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ygov.gov.cn/),发布时间2018年3月21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时间:2018年3月21日-29日,地点:镇远县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要求: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镇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50名向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交毕业证(或2018年就业推荐表)、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证件原件查看),及蓝底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5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4月9日下午,考试地点为报考单位所在县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
面试由镇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到报考单位所在县(市)领取(详见指定网站公告)。
4、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比例见附件)。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 + 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面试所占比例。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逾期不参加面试、笔试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以成绩高的优先),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由镇远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负责具体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已招考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已招考录用到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七、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的,与镇远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并上报县卫计局和相关部门备案。
八、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
参照镇远县2017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工资标准,本科工资标准4228元/月;大专工资标准4070元/月。
2.绩效工资
根据科室用人考核,经考核合格可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镇远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722721(镇远县人民医院院办公室)
0855-3870064(镇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5—5722076(镇远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1.镇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50名向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岗位一览表
2.镇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50名向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附件1:
镇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50名向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岗位一览表
岗位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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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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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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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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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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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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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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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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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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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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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
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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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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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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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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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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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就读于医学类院校; 2.全日制大专学历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证(或2017年执医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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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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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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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
医师
|
3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中西医结合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就读于医学类院校;2.全日制大专学历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证(或2017年执医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
|
专业技术岗
|
12
|
临床医师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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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中医学(骨伤方向)
|
35周岁及以下
|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就读于医学类院校;2.全日制大专学历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证(或2017年执医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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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镇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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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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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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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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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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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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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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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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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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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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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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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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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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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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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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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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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何种何级别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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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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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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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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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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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父母或亲友姓名、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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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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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初中开始连续填写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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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均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代报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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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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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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