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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63

2023遵义红花岗区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8.7-8.8复审)

按照《红花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要求,2023年7月22日完成笔试,笔试成绩已公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7日至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递补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公布;

三、资格复审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红花岗区剑江路15号);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请考生按照《红花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的要求提供复审资料。

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亲自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前来办理资格复审,除以上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名及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进入递补环节人员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主动放弃初次复审或递补复审的考生,请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书面声明。

(二)按照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2月20日修改版)有序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27624879

监督电话:0851-28422708

附件:红花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红花岗区城市社区工作者统一面向社会

  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原文标题:红花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zyhhg.gov.cn/zxzx/tzgg/202308/t20230801_81388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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