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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矿山救护中队2017年合同制救护队员招聘简章(10月9日-10月20日报名)

分类:黔东南 428 0

普定县矿山救护中队2017年合同制救护队员招聘简章

普定县矿山救护中队隶属于普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属自收自支单位,是一支从事煤矿、非煤矿山等综合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专业化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现因工作需要,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 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救护队员17名(其中医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招聘范围:贵州省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招聘岗位及人数:救护队员15名,医务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能力。

(二)救护队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有煤矿井下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4125px以上,仅限男性。

(三)救护队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0月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9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到32周岁(1985年10月及以后出生);

(四)医务人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临床医学或护理专业,年龄在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0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仅限女性。

三、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布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10月9日。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拟报名人员可通过公布的联系电话与本单位联系,在规定日期内到现场报名。

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或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不诚信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组织报名时同时进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若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资格复审时间为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普定县定南街道富强路1栋14号普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后院矿山救护中队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20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人及电话:王长江18934420127

吴江涵18785855007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救援和矿山救护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7年10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应聘人员提前半小时持有效证件到普定县安监局后院矿山救护中队办公室,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安排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分为三项科目:长跑3000米,15分钟内完成;检力器80个,100秒内完成;爬绳3.5m。体能测试依次进行,中间不休息(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普定县公安消防大队协助组织测试。总分100分。

(三)面试

面试根据工作实际特点确定测试方案。面试由招聘工作组组成考官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学习能力、管理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总分100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四)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考试科目不完整和体能测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医务人员直接面试进入,面试主要考核临床医学或护理基础知识及综合业务技能,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六、体检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参加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导致该岗位空缺的,可以进行递补。

2、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本次招聘办公室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在本次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学习表现、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考察主要以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进入聘用程序。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6、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相关问题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经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导致该岗位空缺的,可作顺延递补。

八、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本次招聘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报相关部门进行合同鉴证。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二)试用期只享受基本工资2800元/月,不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工作时间内单位免费安排食宿。

(三)正式聘用人员由普定县矿山救护中队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单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月工资3500-40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作时间内单位免费安排食宿。

(四)新聘用人员由单位送往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培训,培训费用由单位承担,在本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申请辞职的,须按协议承担违约金10000元。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普定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在招考聘用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举报监督电话:普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851—38223154

普定县矿山救护中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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