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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毕节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招录考察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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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贵州省2022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以下统称《招录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程序,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市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录公告》的规定,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详见《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第二批)》(附件)。

三、其他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等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招录公告》及相关规定执行。对无故放弃考察的考生,将视其情况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立不诚信档案。

(二)本次考察工作须于8月16日前完成,有特殊情况的,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考察时间。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请体检合格的考生近期不要远行,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积极配合好有关单位开展考察工作。

(三)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报考者在考察环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以及其他妨碍相关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实施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五)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后续各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知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监督电话: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0857-8339322

咨询电话: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 0857-8319191

附件: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第二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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