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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加安顺市2022年上半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公告(7月22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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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顺市2022年上半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为做好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加安顺市2022年上半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备注
潘沛雯 1152500100226
高文艳 1152500102011
张佳雯 1152500102305

二、体检的相关事宜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二)体检集中时间及地点:

集中时间: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

集中地点: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教育科(1329室)

(三)注意事项:

1.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不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环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教育科。

2.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以及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未按要求到达现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考生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20:00后禁食,晚上22:00后禁水。

4.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5.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

6.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现场交体检医院。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以及提供“48 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后(低于37.3℃),可以参加体检。

2.考生应自行携带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体检期间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3.因疫情变化,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要求有调整的,按照体检当日最新要求执行。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347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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