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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63

2022年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评审公告

分类:省直属 贵州163 贵阳 贵阳市 372 0

为做好2022年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贵阳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贵阳市节能监测站)人才引进工作,根据《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阳贵安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方案》(筑人博领办通〔2022〕1号)、《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筑党办发〔2014〕25号)、《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筑党发〔2021〕9号)等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2022年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评审公告》,现公布实施。

一、组织机构

本次评审工作,在贵州人才博览会贵阳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贵阳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贵阳市节能监测站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公众、纪检监察部门和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

成立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人才引进评审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

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疫情防控等事宜。

二、评审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突出急需紧缺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安排

(一)评审方式

1.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简历投递时间截至2022年5月17日24:00时)、资格初审、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

2.线下评审分为专业测试和面试。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1:3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超过1:10的岗位,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择优进入面试环节。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内容

专业测试根据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或能力,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与实际运用及操作能力。

2.专业测试时间:2022年7月2日、3日(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3.专业测试成绩公示

专业测试完毕后,成绩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进行公示。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能力等。

2.面试时间:2022年7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

专业测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五)评审结果公示

按总成绩排名将评审结果报贵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

(六)考察及体检

经用人单位再次审核考生资格,与考生本人确认引进意愿后,在3天之内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并按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对考生自愿放弃引进资格的,在形成竞争的前提下、在评审通过的考生中择优递补进入体检环节,递补不超过2轮。

进入体检环节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当年及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不再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报名、初审、评审、体检、考核等环节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在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筑人社通〔2020〕108号)及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根据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基本条件、工作流程、相关要求等,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开展引进人才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加强相关环节的资料留存保管工作,确保引进人才工作可追溯、可核查。不得有“因人设岗”“萝卜招聘”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的行为。

(二)强化纪律监督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人才引进政策宣传,注重在方案制定、组织评审、正式聘用等各个环节的风险预判,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三)严格遵循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做好疫情防控。疫情期间组织应聘人员线下评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执行,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51—85952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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