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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63

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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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缓解当前警力不足问题,根据麻江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88次常委会议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麻江县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

招聘人数:10人。

三、招聘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2.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优先);

3.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

4.退伍军人(优先);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6.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7.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8. 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黔东南州户籍或在麻江县境内长期居住(麻江户籍优先);

2、年龄在18-35周岁以内,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5.0以上;

3、此岗位需集中食宿,严格按照部队相关条例进行管理。

4、仅限男性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需填写《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麻江县消防大队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本人页)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5、咨询电话:08552622110

(二)资格审查

1、初审(9月11日至9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政审(9月16日至9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所填《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到户籍所在地或长住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由派出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回报名点,没有签字盖章的视为政审不合格。

(三)面试及体检

1、体能测试:2017年9月20日上午9时。

2:面试时间:2017年9月20日下午15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面试地点: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鄞州路)。

4、成绩和录用人员公示:拟定于2017年9月25日至9月28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变动请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正式聘用

经公示和体检合格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建立档案

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六、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岗位性质:不占消防编制、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合同制用工人员。

2、工资待遇:人员工资参照县公安特巡警岗位实行等级化考核发放和缴纳社会保险。

3、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职能和职责

开展日常训练和日常工作,协助消防员开展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处置各类突发灾害事故、消防安全保卫。

特此公告

附件:麻江县2017年专职消防员岗位报名表.xls

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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