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1-86861255

贵州163

水城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合同制文书简章

分类:六盘水 480 0

水城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合同制文书简章

为切实开展水城县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水城县村(居)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水城县经济、社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水城县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合同制文书100名,本次招聘人员被聘用的,到水城县所辖村(居)担任文书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水城县村(居)干部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水党办发〔2016〕1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程序及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村(居)合同制文书计划为100名。100名计划分为A、B两类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由考生自主选择报名职位,不限专业。招聘计划职位分类如下:

A类:73名(A1职位:25名、A2职位:24名、A3职位:24名)。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全部结束后按照得分高低排列顺序进行选岗到村(居)任职。

B类:27名。不设置职位,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全部结束后由水城县委组织部根据实际需求统一安排工作。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水城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合同制文书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贵州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外省户籍的贵州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9月4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2.尚未毕业的在读大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

报名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现场报名,具体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上午9:10至下午17:30。

(二)报名地点

中共水城县委组织部村干职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水城县人民政府综合楼左侧4楼)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参加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5张。认真填写《水城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合同制文书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水城县政府网上下载,也可以现场领取)。考生报名时不如实提供真实信息,若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代填代报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报名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2.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还需提交以下资料: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交“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由所在县区“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②“一村一大”和“到村任职”人员需提交“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由所在县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本次公开招聘村(居)合同制文书共计划招聘100人,若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2比例,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数,并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且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考考生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笔试成绩按“0”分计算。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一经查证不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五、笔试

笔试工作在水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时须持证件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县招聘办另行组织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办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八、政审

政审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审时间详见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有关通知。政审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政审为不合格,由县招聘办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6.截止到政审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视为政审不合格。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或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确定岗位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简章》组织报考A类考生选岗。报考B类考生,由水城县委组织部根据实际需求统一安排到各村(居)担任文书工作。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水城县村(居)合同制文书聘用审批表》及签订《水城县村(居)合同制文书聘用合同》聘用合同2年一签,合同期内不得自行离职离岗,在聘用期内第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聘期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续签聘用合同。

经县委组织部审核下文办理聘用手续后并备案。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所安排的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待遇保障

(一)聘用的合同制文书安排到水城县各村(居)工作。

(二)聘用的村(居)合同制文书不占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县委组织部共同考核。

(三)工资待遇:参照我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管理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聘期内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四)社会保险:参照现行《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办法》实行。

(五)其他待遇:不购买住房公积金;年终考核合格,考核奖按照每人5000元发放。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所有环节不予递补。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公开招聘考试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或未留意公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8-6668520、0858-6668550;

举报监督电话:0858-8932805

附件:1.水城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合同制文书职位一览表.xlsx 

2.水城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合同制文书报名表.xls

水城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您好!请登录

点击取消回复
    更多招考信息

    购物车

    X

    我的足迹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