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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63

2021年贵州省册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条件

分类:报考指南 538 0

2021年贵州省册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对应报考职位的工作能力需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在册亨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8.招聘册亨县户籍人员的职位,限截止到2021年8月6日具有册亨县户籍的人员报考。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9年、2020年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1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招聘职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可报考低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职位。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册亨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册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2.截止2021年8月6日仍在岗的“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含已签订聘任合同的2021年特岗教师)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工作任职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职位的,一经查实,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册亨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一楼(册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左侧往上100米处)。

4.报名费:100元/人。

(二)考生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及相关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限册亨县户籍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签订的《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原件1份;

6.《2021年册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暨加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及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三)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暨加分表》,填写好信息并打印后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如本人不能到现场签订《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的考生,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被委托人签订《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如报名信息出现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对照《2021年册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对伪造、变造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加分政策及确认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及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条件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和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加2分;

(2)黔西南州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黔西南州户籍的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册亨县户籍(册亨县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报考加10分。

2.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暨加分表》中填写申请加分的种类,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不填写加分申请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具备加分条件或自动放弃加分。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和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黔西南州户籍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户口簿》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册亨县户籍(册亨县应征入伍)退役士兵须持《户口簿》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考生填写《报名暨加分表》,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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