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泉考区)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为《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福泉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7月18日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黔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泉考区)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7月19日起至2017年7月24日止,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福泉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各个科目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1.公共基础知识:60分;
2.教育基础知识:60分;
3.医学基础知识:60分。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7月25日至7月2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递补时间:7月27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复审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1602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资格复审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2.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资格,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福泉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
1、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7、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8、驻黔南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
9、“村两委人员”须提供经县(市)组织、民政部门确认任满1届的相关证明;
10、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11、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12、考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事宜
1.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面试准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近期另行公告。
2.福泉考区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
“福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fuquan.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
0854-2220185
附件:福泉考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福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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