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贵州省信访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贵州省信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政治素质第一的任人唯贤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均为管理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信访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七)身体健康,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本人没有受到过政法机关依法处理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信访局网站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
gz.hrss.gov.cn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pta.gov.cn
贵州省信访局网址:http://www.gzsxfj.gov.cn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
2017年3月3日—3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才大市场1楼大厅(贵阳市云岩去毓秀路18号)。报名需填写《贵州省信访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报名提供资料
(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以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报名要求: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减少招聘计划。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缴费:报名时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现场缴纳90元报名费,未按时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由省信访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信访局网(http://www.gzsxfj.gov.cn)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考试由贵州省信访局组织实施。考综合基础知识、群众信访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凭证于2017年3月12日-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贵州省人才大市场1楼大厅(贵阳市云岩去毓秀路18号)领取准考证。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教材,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7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定于3月18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贵州省信访局网(http://www.gzsxfj.gov.cn)上公布。
(五)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按比例确定的末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信访局网(http://www.gzsxfj.gov.cn)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信访局网(http://www.gzsxfj.gov.cn)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等额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医院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贵州省信访局承担,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拥护中国共产党、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能忠实于法律、不能忠实于人民、不能忠诚于中国共产党的人员,不真心实意拥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政法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截止办理聘用手续之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信访局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信访局网(http://www.gzsxfj.gov.cn)上公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在通知报到时限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信访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信访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信访局负责解释。
贵州省信访局
2017年2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