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高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报名工作的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11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省计划组织选派至少40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现将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报名对象:毕业两年内(2017届、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就业见习待遇
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7月1日起为:一类区每月1680元,二类区每月1570元,三类区每月1470元),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三、见习时间和岗位
见习时间:到省属事业单位见习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时间为3-12个月。到企业见习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时间原则上确定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省级就业见习岗位详见附件1、2。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1日
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展览馆282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楼A028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省国资委各监管企业报名点设在各企业人力资源部(详见附件2)。
五、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六、其他要求
就业见习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6届学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或居委会政审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大学期间各种优秀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详情可登陆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gov.cn)查询。
七、联系方式
1.省“引导办”:
联系电话:0851–86814517,86814236(传真)
电子邮箱:gzsydb@163.com
2.省政务中心人社厅窗口:
联系电话:0851–86987066,86987067(传真)
3.省国资委:
联系电话:0851–86827407
附件:
2.国资委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汇总表
3.贵州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岗位报名地点一览表
2017年7月13日
您好!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