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阳市观山湖区双轨制教师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贵阳市观山湖区在编人员(含已聘用的农村特岗教师)及观山湖区在岗的“双轨制”人员。
(2)2017年以来参加观山湖区“双轨制”人员招聘,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或离职的。
(3)2017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7年报考公务员,2018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7年)。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除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截止到报名开始当日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1)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12)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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