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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63

六盘水市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7.1-7.8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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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六盘水市招聘信息: 六盘水市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7.1-7.8报名)已发布7月1日-8日开展见习报名,见习青年打印填写《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并提供其他有关材料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报名地址:六盘水市就业局一楼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六盘水市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7.1-7.8报名)

   

    各县(市、特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市级就业见习基地,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4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42号)等文件精神,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现将做好2020年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青年就业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中职毕业生。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到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凡参加过1次就业见习的青年,不再纳入青年就业见习对象范围。
    (二)岗位征集。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于6月10日前,填写《贵州省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报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就业科。鼓励见习单位提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保障水平,在财政见习补贴标准基础上参照同类岗位劳动报酬标准增发生活补助的,优先纳入就业见习岗位支持。
    (三)信息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和岗位目录通过六盘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六盘水就业创业网、六盘水日报、乌蒙新报等向社会公开公布。各县(市、特区、区)自行确定就业见习信息和岗位目录发布渠道。
    二、见习组织派遣
    (一)见习报名。7月1日-8日开展见习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休息日除外),见习青年打印填写《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并提供其他有关材料现场报名(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免收报名费,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报名地址:六盘水市就业局一楼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二)岗位对接。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开展申请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的岗位对接工作,并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三)体检及派遣。组织见习计划入选人员体检,体检费由见习人员自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凭有关证明减免体检费。对体检合格的青年进行复审,确定入选人员并开具派遣通知书,派遣至见习接收单位。
    (四)见习人员接收。入选见习人员本人持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就业科开具的派遣通知书及相关材料,5日内到见习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报到。见习单位主管部门要及时安排见习人员前往见习单位参加见习。见习人员报到后,接收单位要及时与见习人员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并于见习人员上岗后10日内持就业见习协议及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就业科备案。
    (五)见习人员管理。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基地)要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并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鼓励见习人员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自主择业和创业。政府所属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参加见习人员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贵州省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4)(一式三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各执一份),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就业的参考,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聘用、招考、临聘等方式将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见习人员留用。
    三、见习补贴申请
    (一)补贴标准。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低于300元的据实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补助。就业见习补贴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2020年,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二)补贴申请。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单位(基地)按年申领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基地)在本年度见习人员全部见习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就业科提出见习补贴资金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见习青年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附件5,经单位财务盖章确认)、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申请提高见习补贴标准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核实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经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就业科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和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环节。各见习单位(基地)须按照见习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参加见习,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的,未办理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的,不予纳入见习政策补贴享受范围。
    (二)严格见习时间。离校2年内(2020届、2019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需持毕业证书,见习时间在毕业证书登记日期之后。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失业之后。
    (三)加强动态管理。因见习期满、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要将人员情况5日内报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就业科备案。各省、市级就业见习基地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稳定提供适合青年见习需求的岗位,从今年起,对超过1年未提供见习岗位或未开展见习活动的基地,要进行动态清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丽华,李莎;联系电话:0858-8269185(传真)
    电子邮箱:472251386@qq.com
    附件:

    1.贵州省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doc
    2.就业见习报名需提供清单.doc
    3.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docx
    4.贵州省就业见习鉴定表.docx
    5.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发放明细账单.docx

    六盘水市就业局
    2020年6月8日

    

信息来源:http://hrss.gzlps.gov.cn/tzgg_42003/202006/t20200605_60945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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