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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兴仁市巴铃镇选拔第一批村常务干部、村级协管员公告

分类:贵州招聘吧 黔西南 922 0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经巴铃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巴铃镇公开选拔村常务干部2名(储备村后备干部21名)、村级协管员6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严格按照发布选拔公告、报名、考试、考察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选拔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选拔人数:(1)村(社区)常务干部2名,储备村后备干部21名;(2)村级协管员6名。
  (二)工作地点:选拔到巴铃镇所辖村(社区)任村常务干部和村级协管员,储备村(社区)级后备干部,不断充实村(社区)级后备干部库。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1.巴铃镇户籍(含婚入巴铃镇暂未迁入户口的、生源地属巴铃镇在外读书时迁户后暂未迁入的)的中专(高职)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村级协管员的学历可放宽到初中);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5.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6.具有扎根基层,立志为群众服务的理想信念;
  7.中共党员、熟悉公文写作和处理、熟悉计算机操作、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有C1及以上驾照并熟练驾驶等优先。
  四、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曾被巴铃镇党委、政府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的人员;
  7.近年来被解聘的协管员;
  8.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村民代表联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报名。组织推荐指由村党组织推荐;党员村民代表联荐指5名以上镇及以上党代表、村民代表联名推荐;个人自荐指符合竞职条件的报名自荐。
  推荐或自荐的人员均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
  3.报名地点:巴铃镇组织人事办(巴铃镇政府老办公区)。
  联系人:杨茂;咨询电话:0859-6311689;15025000575。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带二维码学历查询结果单(只针对大专以上往届生);
  4.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婚入巴铃镇暂未迁入户口的、生源地属巴铃镇在外读书时迁户后暂未迁入的需提供村(社区)委会的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巴铃镇2020年公开选拔第一批村常务干部、协管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面试或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待定。
  考生必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即为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进行综合评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考试后择优考察,经考察合格后,拟聘2名作为村(社区)常务干部,6名作为村级协管员。经进行政治联审,报镇党委审批后下文聘用,试用期3个月。
  报名者除选聘为村(社区)常务干部的外,在其余人员中再择优选择21名作为村(社区)后备干部,在村(社区)常务干部职位空缺时考察补足。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为村(社区)常务干部、村级协管员工资分别按兴仁市现行村常务干部工资、村级协管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镇党委、政府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3.此次选拔原则上每村公开选拔村(社区)级后备干部1名,共21名。后备干部不占村(社区)干部岗位职数,村常务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以优先考察补充为村(社区)常务干部。
  4.经我镇聘用的村常务干部,履职尽责和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人员考试。
  八、未尽事宜,由镇公开选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兴仁市巴铃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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