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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63

义龙新区2019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43名|11.18-11.20报名)

分类:贵州招聘吧 黔西南 836 0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事厅《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经义龙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报经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义龙新区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对象

义龙新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3名。

定向招聘“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到2019年11月18日前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区基层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三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人员报考。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和军人配偶”的职位,限义龙新区户籍(义龙新区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和军人配偶报考[军人的配偶为义龙新区户籍或义龙新区户籍(义龙新区应征入伍)军人的配偶]。

定向招聘“村干部”的职位,限在义龙新区的村(居、社区)任职满1届(3年)及以上的在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报考。

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职位,仅限义龙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已经搬迁至义龙新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

定向招聘“义龙新区户籍”的职位,限截止2019年11月18日户籍在义龙新区或原为义龙新区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区外学习的人员报考。

定向招聘“工勤人员”的职位,限目前义龙新区在职在编退役士兵安置工勤人员报考。

其余职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招聘职位、人数和要求的具体情况见《义龙新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胜任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1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村干部”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2019年11月18日,仍在义龙新区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3.2016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

4.截止2019年11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现役军人。

6.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7.曾被辞退等未满5年,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13.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相关规定的,存在回避情形的。

14.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下端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栏内(http://www.qxn.gov.cn/OrgPage/QxnGov.LBJ.html)、义龙新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内(http://www.gzylxq.cn/tzgg/)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2019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0日16:00(报名期间24小时均可报名),报考人员登陆“义龙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gzylxq.cn/),统一在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登录“义龙新区门户网站”,选择“义龙新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纯色背景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约为300-500像素,100KB以下)。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仔细阅读和填写《义龙新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

3.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义龙新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 http://www.gzylxq.cn/tzgg/)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提交报名申请,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4.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1日18:00。

1.资格初审由义龙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2019年11月22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义龙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作退费处理,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义龙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修改。

3.2019年11月20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9年11月22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11月25日18:00前完成审核。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五)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6日18:00在“义龙新区门户网站”( http://www.gzylxq.cn/)选择“义龙新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登陆考生个人账户并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资格审查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义龙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义龙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18:00。义龙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0日18:00期间,登录“义龙新区门户网站( http://www.gzylxq.cn/)”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需了解请直接咨询义龙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59-3388035)。

(八)加分政策及审核

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黔西南州户籍农村(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义龙新区户籍(义龙新区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加分审查工作由义龙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招聘单位另行公布。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审核: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资格审查表》1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属于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义龙新区户籍(义龙新区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由乡镇武装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2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义龙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考生须持资料:

1.资格复审的所有考生需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考生在网上打印的附有相片的《资格审查表》1份;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截止到2019年11月18日前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区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持区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区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人员需持区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

4.义龙新区户籍(义龙新区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报考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军人的配偶为义龙新区户籍或义龙新区户籍(义龙新区应征入伍)军人的配偶,由乡镇武装部出具入伍证明并提供结婚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限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报考的,需提供基层党委出具的证明材料;

6.报考定向义龙新区任职满1届(3年)以上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招聘的,须持乡镇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明须注明任职起始时间);

7.义龙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已经搬迁至义龙新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的,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证明材料;

8.要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资格审查表》,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在《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意见。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经递补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

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内确定职位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考生要在“义龙新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与招考计划数不足3:1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成绩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在“义龙新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内(http://www.gzylxq.cn/tzgg/)公布,请考生关注并查阅。

(二)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1.5 加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1.5 加分)×60% 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成绩查询:总成绩在“义龙新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内(http://www.gzylxq.cn/tzgg/)公示。试卷查询按《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执行。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招聘办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由义龙新区招聘办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义龙新区招聘办指定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束后,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义龙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义龙新区招聘办组织,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等情况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个人档案材料完善、真实、有效。

考察对象须在招聘办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义龙新区招聘办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 二)聘用审批

(1)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由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按照《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文件精神,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岗位选择

需要选岗的职位,按照报考职位考生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同职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办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岗位。

聘用岗位选定后,不再进行调整。

需进行聘用岗位选择但未按时参加聘用岗位选择的,视为放弃选岗,待其他考生选择完以后由招聘办在剩余岗位中安排。

十一、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义龙新区招聘办。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义龙新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 http://www.gzylxq.cn/tzgg/)。招聘考试过程中,义龙新区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该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9-3388035(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人事人才股)

监督举报电话:0859-12388,0859-3388752(义龙新区纪工委)

附件:

1.义龙新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贵州163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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