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书记员(7名)。
主要职责:协助法官进行庭审前准备工作、庭审记录、法律文书打印、校对、数据信息录入、资料整理、档案卷宗扫描装订归档和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法院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等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熟悉计算机操作和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有一定书写能力,并且书写规范、工整、流畅;法律专业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
2.曾经吸贩毒、参加过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开除(党籍、学籍)等处分的。
6.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7.有其他不适合在晴隆县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员。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满后3000元/月(含五险);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日上班时间;
2、地点:晴隆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按要求规范填写好《晴隆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登记表》,与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各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2张等其他相关资料交晴隆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审核。
五、考试
时间:2018年4月25日上午9:30分。
地点: 晴隆县法院三楼台会议室
考试方式:参加计算机文字录入考试。
六、录取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政审及体检
提交晴隆县人民法院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
八、聘用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由晴隆县人民法院推荐到黔西南州露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晴隆县人民法院工作。
经考试、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晴隆县人民法院大门公告栏内通知。应聘人员须按通知时间到法院报到。逾期视为放弃聘用。
本公告由晴隆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9-7616880
晴隆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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