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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考岗位代码 |
姓名 |
1 |
01 |
张莹 |
2 |
01 |
李少鹏 |
3 |
02 |
安庆英 |
4 |
02 |
张会 |
5 |
02 |
廖娅 |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由拟聘用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检查结果(近1个月内的体检检查结果有效)。
三、政审
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政审工作与体检工作同时进行。请拟聘用人员于3月28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带体检报告、政审相关材料(含报名提供材料的原件)到贵安新区党武镇党政办公室审核,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事项
如有疑问或需反映有关情况,请电话咨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3790000;地址:贵安新区党武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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