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禾劳务派遣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补录社会化服务教师有关事项公告
为稳定我县购买社会化服务教师队伍及规范管理,提高我县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我县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3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贵州一禾劳务派遣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补录社会化服务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社会化服务教师空岗时,我公司配合三穗县教育和科技局为空岗学校补录社会化服务教师。为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招聘流程从简,对于缺岗学段无补录人员的及时补充,招聘有教学经验或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补录人员不再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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