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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63

岑巩县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公告

分类:黔东南 639 0

岑巩县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公告

根据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17〕17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7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毕业两年内(2017届、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高校毕业生,限本县户籍。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选聘。

二、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生生活补助费标准不低于我县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县级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对见习期满留用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补助。并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县级财政按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见习岗位

详见《2017年岑巩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四、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1日-8月23日,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17:30。

五、报名地点

岑巩县思州文苑就业大厅:岑巩县就业局。

六、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未就业大学生同时出具《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免收报名费)。

七、面试与体检

对报名大学生进行访谈面试,面试工作由见习单位组织实施。见习生是否需要体检由见习单位决定,体检费由见习单位承担。

八、签订协议及见习起止时间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由县“引导办”组织安排派遣工作,见习生按规定时间报到并与见习单位签订《岑巩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时间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咨询电话:0855-3575198

附件1—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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