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勤,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13人,其中外勤人员(主要从事秩序管理、协助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警卫等)11人,限男性;文职人员2人,性别不限,年龄、身高适度放宽。
二、招聘条件:
1、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的男性(即1997年2月15日至1982年2月15日出生)。
2、中专文化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4、退伍军人在学历及年龄上可适度放宽。
5、为江口县常住户口,且在城区能自行解决起居。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交通管理工作。
7、竞聘文职人员要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熟悉电脑操作应用,掌握一定的照像或摄像技术要领。
8、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劣迹,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交通管理工作。
三、招聘程序:
应聘者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退伍军人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楼办公室报名,报名时交2张1寸免冠照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审核条件、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录用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前13名同志予以聘用,并面向社会公示,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及有关情况再行续签。
四、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内容:
1、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2月20日至3月20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联系电话:6620249。
2、笔试(内容:外勤人员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文职人员根据提要写1篇不少于300字的通讯或信息、简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说话、提问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总分前15名的人员进行公示。
5、体检:对入围人员由交警大队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淘汰名额按总分由高到低替补。
6、审查合格人员,予以聘用。
五、待遇:
月均基础工资2000元,并实行绩效奖励和服务年限工资,另由单位按规定缴纳两险一金。工作期间统一由单位配发服装及装备。根据工作实绩,文职人员除享受协管员待遇外,其上浮工资再议。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