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盘州古城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盘县人民政府2017年5月14日第4次县长办公会文件精神,盘县盘州古城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公司诚邀各界专业人士加盟,我们提供的不仅仅是一份工作和完善的薪酬福利,更是一份事业,一个让加盟者充分发挥才智和创造力的舞台!
一、公司简介
盘县盘州古城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盘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有: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房地产及其他工程的建设、投资、开发;企业经营管理;商砼等,公司目前主要承担盘县盘州古城的开发建设任务。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招聘计划:2017年盘县盘州古城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其中,园林绿化专业1名,路桥及市政道路专业2名,土木工程专业2名, 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1名,工程造价专业2名,工程管理专业2名,财会专业1名,旅游管理专业1名,人力资源专业1名,金融专业2名)。
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员岗位1名,路桥工程管理员岗位2名,土木工程管理员岗位2名,规划设计管理员岗位1名,工程造价管理员岗位2名,工程管理员岗位2名,财务会计岗位1名,旅游管理岗位1名,人力资源管理岗位1名,金融管理员岗位2名(详见附件一)。
招聘范围及条件:面向社会,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从业经验的人员(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1999年6月1日以前出生);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7年06月20日至06月22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盘县盘州古城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办公室(双凤镇交通路原建设局楼)。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能参与现场报名的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邮箱:215616783qq.com)。咨询电话:0858-3135005、15761663824(郑文君),报名表详见附件二。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4张,派出所出具的无吸毒贩毒和无参加邪教组织的证明原件,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实施方案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所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核报名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相结合。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三)笔试内容与比例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注:专业知识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60%。
(四)最低开考比例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开考。如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数达不到2:1比例的,按报名人数与招考岗数2:1比例削减岗位数。
(五)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
1、领取准考证时间:考生于,06月23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盘县盘州古城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办公室(双凤镇交通路原建设局楼)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7 年06月24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
1、笔试结束后,全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盘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并公示所有考试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举报电话:0858–3135005
八、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由公司和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报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期三年内,聘用人员不能单方解除合同离岗。
九、待遇
根据盘党办发〔2016〕74号《盘县县属国有投融资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实际薪酬待遇根据个人能力及所从事的技术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按盘县平均工资水平发放,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