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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6月12日-6月14日报名)

分类:毕节 446

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6月12日-6月14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编办核编、县人社局核岗、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7〕276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公布的《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6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12月31日前须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7年6月1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3.截止2017年6月1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4.截止2017年6月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截止2017年6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具体单位的毕业生;

8.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的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9.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7年6月1日,详见黔西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黔西县东山路123号)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用A4纸打印的《报名表》1份(只收打印表);

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与所报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⑤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⑥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黔西县教育局和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如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和《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5.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及办理退费手续的时间为2017年6月17日9:00至16:00。职位调整信息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6.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7.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与所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6月29日-2017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黔西县东山路123号)领取。

笔试时间:2017年7月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六、试教及总成绩

(一)试教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试教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试教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教人员。

试教内容为相应学科现行教材。领取《试教准考证》时间、地点及试教有关事宜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试教准考证》方能参加试教。

试教成绩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未完成试教和试教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试教成绩占60%的方法计算。笔试、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试教成绩×60%。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试教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教育局组织,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认真查阅考生个人档案,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工作调动、辞职、解除聘用关系、参加其他单位招录(聘)考试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6135(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4241930(黔西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7-4222403(黔西县纪委信访室)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招考信息,因应聘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

      2. 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doc

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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