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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63

2017年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分类:黔西南 391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贞机编办字〔20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7年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1名(其中,参公2名,事业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遴选工作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2017年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遴选对象和遴选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贞丰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身份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年龄、学历、专业,详见《2017年贞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3.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530日以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2014年530日以后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遴选方式、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发布信息

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614日—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局一楼大厅)。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4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小学幼儿教师须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乡镇安监站人员须经县安监局同意,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7年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

由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遴选。

()考试

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符合人数开考。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本次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含平均分)。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总分120分。

笔试时间:2017620日下午3:005: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620日上午8:30-11:30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2.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按照职位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合格成绩内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本面试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所有考生必须经笔试、面试环节,凡放弃或不参与其中之一环节的,不得进入考察。

()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位人员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均不递补人员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的文件要求,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

()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办理调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到报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人社局办理重新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聘用单位工作。

对已获得高、中级职称,在调入单位无对应空岗的前提下,降低岗位等级进行交流,即便三年内单位出现空岗,也须维持降低后的岗位等级三年不变;三年后,可参加本单位当年的“按岗竞聘推荐”,
竞聘成功的,聘任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才服务局(0859–661716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0859–6610056

附件:

1、附件一:2017年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附件二:2017年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贞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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