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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63

白云区2017年公开遴聘禁毒社会工作者信息(4月10日至4月12日报名)

分类:贵阳 912

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根据《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规定和白云区实际,配齐配强适应禁毒人民战争转型升级工作的基层专业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参照区临聘人员管理模式,整合原禁毒专干和专管员等禁毒工作者,面向社会公开遴聘73名禁毒社会工作者。为做好本次公开遴聘工作,公开发布此信息。

一、遴聘计划岗位

1.本次计划遴聘基层一线禁毒社会工作者共73人。

2.遴聘岗位职责:根据《意见》和禁毒工作实际,提供戒毒康复服务,开展帮扶救助服务、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开展禁毒相关信息采集维护和禁毒管理等相关事务。

二、遴聘原则

根据“公开竞争、遴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布、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聘用人员经本次遴聘录用的,一律解除原岗位手续和其他劳务关系。

三、遴聘岗位及条件

(一)遴聘岗位和管理方式

本次遴聘岗位按照2016年市禁毒网在册吸毒人员30:1的比例和村(居)毒情分布情况综合确定,每个乡(镇)社区不低于3人,共遴聘禁毒社会工作者73名。主要根据区、乡(镇)社区、村(居)毒情实际,由区禁毒办和乡(镇)社区统筹集中或分散安排到基层从事相关工作。遴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参照区临聘人员管理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遴聘条件

1.遴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4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原居住在本乡(镇)社区从事或熟悉禁毒工作人员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初中或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性别比不对称或特别熟悉禁毒业务工作的禁毒工作人员及社工师经过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5)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基础法律或禁毒知识,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6)具有正常履行遴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不得遴聘条件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遴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遴聘于2017年4月5日在白云区政府网站(http://www.gzbaiyun.gov.cn/)发布信息,用人单位遴选须知由用人单位4月6日发布。按照遴选优先的原则采取遴选推荐和公开报名方式进行。现场审核所需资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等。区禁毒办遴聘人员统一在红云社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2日。

报名结束后,乡(镇)社区和禁毒办将对报名人员采取综合测试、计算机操作测试、体检、公示、复审的程序进行。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1个遴聘单位的岗位报名。

(二)审查程序

1.综合测试

由各用人单位4月15日前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及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审查。综合熟悉禁毒或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及居住地等条件,可选择笔试、面试等考评方式综合测试评分,当天公布综合测试成绩,按照得分高低顺序以1:1.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电脑操作考试。区禁毒办遴聘人员统一参加红云社区综合测试。

电脑操作考试

于4月16日前电脑操作考试,4月18日前公布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占40%,电脑操作测试成绩占60%。以各乡(镇)社区和禁毒办为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综合测试和电脑操作总成绩并列时,按电脑操作测试成绩分高者、原从事禁毒相关社会事务人员、居住本乡(镇)社区人员的顺序优先。

2.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于4月24日前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定,认为有异议的,经现场监督员同意进行复检。以县级医院提供体检报告为准,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3.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4月25日前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baiyun.gov.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或放弃资格的,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递补;经领导小组审定,可跨单位安排递补。

4.复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公示后无异议人员进行复审,确认资格后报领导小组审定交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及日常管理

(一)工资待遇

1.测算标准: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按照白云区公益性岗位(不含绩效工资)执行,岗位津贴按现禁毒专干标准执行;绩效工资参照区临聘人员和各乡(镇)社区同类临聘人员全年综合补贴和绩效奖励确定。区禁毒办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参照区临聘人员全年综合补贴标准执行。

2.分级保障:区保障部分:每月按照公益性岗位的基本工资部分(不含绩效部分);每月禁毒岗位补贴;每月绩效按照区临聘人员的年终综合补贴保障部分。乡(镇)保障部分:乡(镇)比照本乡(镇)同类临聘人员发放的全年综合绩效奖励或补贴部分。社区保障部分:社区参照本社区同类临聘人员发放的全年综合绩效奖励或补贴部分。

3.月和年终绩效奖励的确定:由用人单位可根据上述标准确定每月和年终绩效后,根据每月和年终工作考核结果报区禁毒办审定按月或年拉开绩效差距发放。

(二)劳动合同签订

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从5月2日起开始工作。

(三)日常管理

区禁毒办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意见和区工作实际在4月30日前制定管理和岗位职责。

由乡(镇)社区根据各村(居)毒情实际,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集中或分散管理使用。随着毒情变化,区禁毒办可根据实际,统筹调剂禁毒社会工作者跨乡(镇)社区从事相关工作,可1村(居)多人或1人多村(居)管理。

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后,按区要求将购买禁毒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规范前参照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中途调整或补充辞职人员报区禁毒委批准,各用人单位不得自行调整或补充。

六、要求

(一)本次遴聘中涉及的综合测试、电脑操作考试由各用人单位和区禁毒办分别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严格试前保密的要求进行。出题、监考、综合测试、复审等环节的操作人员与遴聘对象存在回避情形的自行回避;出现泄密或弄虚作假及违规操作的,除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外,取消聘用人员聘用资格。遴聘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拟聘对象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咨询监督电话(0851-84898229、84616835)

(二)报名人员可登陆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baiyun.gov.cn/)查询本信息,未经允许严禁转载,中途有上级相关规定变更的将及时公布。

(三)本信息由白云区2017年公开遴聘禁毒社会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争议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白云区2017年公开遴聘禁毒社会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2.白云区2017年公开遴聘禁毒社会工作者岗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附件1:

白云区2017年公开遴聘禁毒社会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序号

单位

拟遴聘岗位数



1

艳山红镇

8

2

沙文镇

6

3

麦架镇

10

4

牛场乡

3

5

都拉乡

3

6

白沙关社区

10

7

艳山红社区

6

8

大山洞社区

5

9

红云社区

4

10

铝兴社区

6

11

都新社区

3

12

区禁毒办

9

合计

白云区

73

附件2:

白云区2017年公开遴聘禁毒社会工作者岗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序号

单 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

联系方式

1

艳山红镇

姚伟

18096121021、84604130

2

沙文镇

周清

13984031754、84401226

3

麦架镇

陈美尔

18586818575、84350309

4

牛场乡

罗建国

 13518511147、88235875

5

都拉乡

吴笑天

15186953841、84450861  

6

白沙关社区

伍名柱

15108519617、8462630

7

艳山红社区

华炜

  15180895800、84607495

8

大山洞社区

张曦临

13595083542、84872741

9

红云社区

谢聪

18785106133、84835477

10

铝兴社区

谢芳

  13985132841、88117756

11

都新社区

徐以莉

    18685418330、84473563

12

区禁毒办

吴厚军

   15085938977、8489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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